规章制度
冷冻电镜仪器使用须知
1. 新用户须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使用仪器(培训内容包括预约流程、仪器操作、注意事项、规章制度等)。未经培训者,不得自己操作仪器,各个课题组使用仪器人员需为经过培训者。
2. 申请使用电镜室仪器,每次最多2人进入电镜室。未经准许其他人员禁止进入电镜室。
3. 300kV电镜最小计费单位(24小时),每次申请时长为2-5天,交接时间 为每天上午9点。每次最多可上11个样,2-3天上样限1次,4-5天最多上样2次,上样时间为上午9点-11点,任何用户不得私自上下样品。
4. 需要管理员协助收集数据者,请于13:30点之前,确定好要收集的Grid,因特殊情况需要工作人员加班协助实验的用户,需提前提出申请,并经负责人审核同意,方视为有效。
5. 实验数据应放在指定的存储空间内,本地硬盘只做暂存数据之用,数据转移后需及时清理。对于用户放置在电镜平台的物品和数据由用户自行确保物品和数据的安全。实验结束将实验用具及时归位,清理实验台并做好记录。实验中遇到异常情况需及时通报仪器管理员,不得擅自处理。
6. 用户在电镜平台完成科研工作、获取研究数据并据此发表相关成果(论文、著作等),应在成果中对中科院物理所和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北京分部予以致谢。
7. 冷冻电镜平台每个季度末会统计用户使用费用,并通知用户付费,请用户在三个月内付费。逾期未付费者,将不再给所在课题组分配机时。
使用细则及注意事项
1) 使用电镜时违反以下任意一项操作规范的行为第一次会向用户发出警告,连续两次则暂停违规者使用资格一个月,若造成损失或产生相关维修费用由违规者所在课题组承担。
1.不允许在电镜室进食,不允许将饮料等放到电镜操作桌面上。实验结束后将实验用具及时归位,清理实验台保持桌面整洁;
2.注意实验室环境安全,杜绝安全隐患。使用台灯后需关闭,使用吹风机后电源插头需拔下,拖线板不能直接放在地上等;
3.不允许私自更改电镜室配套设施的参数设置(如空调温度,消磁设备设置等);
4.预约后不来做实验且不通知管理员;
5.不允许私自将预约机时转移给其他用户;
6.操作者限带课题组一人进入电镜室,未经允许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7.使用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不汇报、不登记,造成仪器无法正常使用。
2) 以下违规行为将暂停违规者使用资格三个月,若造成损失或产生相关维修费用由违规者课题组承担。
1.没有预约私自使用相关仪器者;
2.未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私自操作电镜者;
3.不允许任何用户私自上下样;
4.发现仪器异常没有及时汇报强行继续使用者,违规操作造成事故。
所有实验人员需仔细阅读本规定,在填写申请书的同时默认申请者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内容。